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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普办密切部门协作 认真审核评估确保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图)

转载自:广东省经普办   日期:2018/12/4 11:14:28

11月28日,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统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省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评估部门会议。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巡视员杨少浪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经普办有关组成部门(单位)业务负责人、省经普办综合办及各专业组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会议。

  杨少浪指出,清查单位数和部门提供名录数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填表率超过90%的部门有5个,填表率低于50%的部门有3个,有两方面主要原因:一方面,“地毯式”清查无法找到“隐形”单位和流动单位。部分地区清查填表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成因是该地区市场主体活跃,“一企多照”、“一址多企”较为常见。另一方面,各部门名录及工作方式方法存在差异性。部分部门报送的单位名录资料指标质量不高,关闭、注吊销单位没有完全剔除,在单位、区域划分标准上,部门间存在一定差异。

  杨少浪指出,省编制办、省民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个部门包含了绝大多数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的名录,填表率参差不齐,主要原因:一是省编制办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等单位信息中,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单位、内设机构的现象较多。二是民政部门提供的社会组织信息中,联系不上或找不到的现象较多。此外,依附于各类单位存在的各类协会、中心等,在普查单位界定上不作为单位普查。三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部门中存在非正常经营、零申报单位。

  杨少浪强调,全省单位清查工作已经进入查疑补漏阶段,单位清查数和部门数据比对,是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经济普查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抓紧部门有关数据的清理核实,按时履行签字手续。要严格按照四经普责任书签订的内容,落实落细部门责任。12月5日前将单位清查结果部门确认表反馈至省经普办。同时,将单位清查比对结果进行核对,如发现遗漏单位,将遗漏单位名单发给本系统下级机构,并通知其协助同级普查机构做好补录工作。要保持部门密切联系,如在数据审核评估中发现疑难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力争在经济普查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部门数据审核评估工作。12月10日,省经普办将再次集中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清查比对结果进行核对,确保部门掌握的单位数完全准确纳入清查单位库。

  据悉,省经普办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及《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的要求,分两批获取了32个部门单位名录,共3231万条数据。通过比对合并21个部门单位名录,形成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底册和个体户清查底册,分别包含549万个单位以及369万个个体户。经过55天“地毯式”清查后,截止15日24点,已核查单位和个体总数为1068.68万个,已核查有效总数为844.59万个,其中有效单位数为325.12万个,有效个体经营户为519.48万户,同时实现底册单位100%核实。